关于进一步加强监考、严肃考风考纪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成果的重要途径,严肃考风考纪是维护考试公平和促进学风建设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学校查处了数十起考试作弊违纪事件,当事学生均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即考试作弊者将直接被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在其成绩单注明“作弊”字样,同时受到相应的行政处分。学院近日也连续发生2起。
学院对考试作弊、违纪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绝不姑息。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构建起“不敢作弊、不能作弊、不想作弊”的长效机制,希望各位老师在监考时切实承担起监考职责,不要给学生可乘之机。请认真做到:
一、认真学习《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详见附件),严格履行监考人员职责,至少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组织学生入场、按照一定顺序依次就坐(要现场调整座位,要求学生前后对齐,尽量避免前后有落差的座位相邻坐人)。考试过程中,要组织学生按照实际坐次顺序,在《考试记录表》相应位置签名。
二、为避免个别学生一时糊涂,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考前请务必着重提醒学生以下几点(以下内容由1名监考老师当场宣读):
1.将本人有效证件放在桌子上,把座位周围清空,不要留有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将手机关机后和所有考试禁止携带的材料缴到考场指定位置。特别提醒:考试过程中若被发现身上携带有手机或未放到考场指定位置,无论开机与否、使用与否均将被认定为作弊。(开考前,监考老师请检查学生是否有遗漏,如有,请及时提醒学生)。
2.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以上洗手间等为由离开考场,如遇特殊情况确有需要者,须征得监考老师同意方可,严禁利用上洗手间的机会作弊。中途离场者,须将试卷、答题纸等整理整齐,反放在桌上,到讲台处在《考试记录表》中如实记录(姓名、时间、事由),不得在外久留和与他人交流。
(监考老师要加强监管,再次提醒其考试作弊的危害,监考老师在考试结束后,把《考试记录表》填写记录之页,拍照发相应辅导员)
3.严禁在考试过程中东张西望、交头接耳,私借工具。如确有需要,举手示意,在征得监考老师允许后并在监督下,方可进行;不得代交试卷,交卷后不得再回原座位。私自发生上述行为视为违纪。
三、考试过程中严格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出现玩手机、聊天、看书、长时间离开考场等行为。此外,一旦发现考试违纪或作弊行为,监考人员应根据《合肥工业大学考试管理细则》相关规定立即处理,即收缴试卷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特别是对于使用手机作弊的学生,要及时进行拍照取证(将学生手机与试卷及学生本人或其有效证件一并拍照)。涉及使用QQ群、微信群等群组作弊的,要对群组成员页面及群内全部留言记录一并拍照取证,同时,认真填写考试记录表,责令其退出考场并立即反馈给辅导员或分管院领导。考试结束后将《考试记录表》(作弊事实填写完整)、作弊学生的考卷和作弊原始证据、一并交黄西艳老师处。
四、教学办公室、各系(中心)要妥善安排好监考人员并确保通知到位;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对迟到、早退、缺勤、不及时处理学生作弊、违纪行为等失职者,学院将依规追责。
其中,发现考前未现场提醒本通知第二条相关内容者,扣罚年终绩效300元;未登记中途离场(不含提前交卷)学生者,每发现一人次扣罚年终绩效500元;如所在考场被学院、学校巡考时发现有作弊行为发生,而监考老师未发现的,每发现一例分别扣罚年终绩效1000元、2000元;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学院群通报,并取消年度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五、主考老师对未事先办理审批手续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应在录入成绩时注明“旷考”,而非“未考”(旷考者不得参加补考)。学院将不定期抽查,每发现一例不如实录入,扣罚责任教师年终绩效500元。
六、本通知中涉及到的相关具体惩罚措施,于2024年5月12日起执行。达到教学事故认定标准的,严格对照有关规定上报学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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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