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大学生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发[2010]15号),《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14号)文件精神和《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基层组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党组字〔2010〕81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大学生党建工作实际,就提高大学生党员质量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与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与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相结合,以提高大学生党员素质为核心,充分发挥大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大学生党员队伍。
二、主要目标
按照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大学生党员素质“五个提升”,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1、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升。加强理论修养,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的观念,践行党的宗旨,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道德品行修养进一步提升。加强思想品德修养,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在大学生中发挥良好的道德示范和引领作用。
3、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升。树立科学态度,掌握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提高人文素质,夯实专业知识基础,学习成绩优良;善于思考、勇于探索,不断提高创新思维能力。
4、创新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参与大学生事务管理和科技创新活动,踊跃投身社会实践,不断提高沟通协调、组织领导和创业创新创优能力,切实掌握建设国家、服务人民的过硬本领。
5、身体心理素质进一步提升。崇尚积极的生活态度、科学的生活方式、健康的生活情趣,锤炼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身体素质,培育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三、主要措施
1、坚持党员标准,统筹质量关系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科学把握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具体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党员的先进性。对准备发展入党的大学生进行综合考察,既考察其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也考察其入党动机、理想信念;既考察其平时表现、群众基础,也考察其在关键时刻的表现和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态度和立场。坚持质量并举、以质为先,在保持适度规模中注重提高大学生党员发展质量。各学院要坚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根据学校大学生党员发展规划和学院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际情况,统筹兼顾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党员发展,做到统筹质量、科学发展,保持大学生党员适度规模和合理分布。
2、规范发展程序,把握关键环节
按照民主公开的要求,坚持科学规范的发展党员操作流程,在政治引导、积极分子确定、培养对象考察、培养对象吸收入党及预备党员转正等各个阶段,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发展党员需严格履行培养人推荐、团支部推优、党校培训、群众座谈、函调政审、发展公示、支部讨论、党委(党总支)审批(审查)、新党员宣誓等程序。坚持发展党员“三投票三公示一承诺一答辩”制度,即推优投票、发展预备党员投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推优公示、发展公示、转正公示;实行预备党员承诺制,预备党员就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今后工作、学习的打算等方面在接受预备党员支部大会上进行承诺;实行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预备期满的党员面对党员和师生代表就理想信念、学习情况、作用发挥等方面接受询问、公开答辩,与会人员现场评议。
3、丰富教育载体,加强培养锻炼
完善大学生党员培养体系,构建分层教育培养格局。充分发挥校党校、分党校在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大学生党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和手段,积极开辟网络教育空间,通过网上党校、党建QQ群、红色微博等多种形式,开展网络党课教育活动,扩大覆盖面,增强吸引力。坚持把培养教育贯穿始终,切实加强大学生入党前和入党后的教育。普遍开展学理论、学党章活动,通过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和引导大学生党员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开展争当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好、作用发挥好、群众反映好的校园先锋活动,在先锋引领中彰显先进性。把党员教育活动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大力提升大学生党员的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广泛开展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和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给积极分子和大学生党员交任务、压担子,引导他们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4、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过程管理
坚持党支部理论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联系群众等制度。制定与完善计划预审、质量测评、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促进大学生党建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探索建立大学生党员联系班级、联系宿舍、联系学生的“三联系”制度,让高年级大学生党员联系低年级班级,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大学生党员联系宿舍,积极创建学习型宿舍;大学生党员联系“困难生”,使大学生党员成为“一帮一”的主体。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形式,切实把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人、鼓舞人、凝聚人的战斗堡垒。重视大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各类档案材料的填写,确保党员档案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采取定期检查评比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对党员档案材料实施监督检查,严把党员发展材料关。
5、健全考评指标,强化预警机制
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大学生党员考评指标,各级党组织要参照学校的考评指标,每年对大学生党员进行考核,逐步建立和完善考核答辩制度,发挥有效监督。重点考核大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日常表现、学习、模范作用发挥等方面情况。建立党员预警、劝退机制,保持大学生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对表现较差、动机不纯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在预备期内不思进取、先进性不突出、群众不满意的预备党员以及对不履行党员义务,表现差的正式党员,由党支部分别下发预警书,并限期整改。对预警期内整改不力,经组织鉴定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在确保程序严谨、操作规范的前提下,分别做出调整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和劝其退党的处理。实行发展党员问责制,对于在发展党员中出现诸如程序不规范、突击发展、发展党员标准把关不严等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保障
1、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健全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牵头指导,学生工作部、团委及学院党委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组织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学院党委书记要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
坚持选任标准,选拔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于党务工作的优秀学生党员或党员教师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选拔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熟悉党建工作的专职党政干部、党员教师或离退休同志进入组织员队伍,建立以专职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大学生党建工作队伍,形成由学院党委委员、组织员、大学生辅导员、大学生党支部书记组成的大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为提升大学生党员素质提供组织保证。
3、加强阵地建设,完善激励机制
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建网站、各类实践基地等阵地建设,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设备。健全和完善党内评奖评优制度,学校每年开展“优秀学生共产党员”、“优秀大学生党务工作者”等评选表彰工作。注重总结推广工作中涌现的新鲜经验和特色做法,及时宣传报道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为大学生党员质量工程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大学生党员质量考核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内容(测评要素) | 分值 | 群众 | 支部 |
思想政治素质 (25分) |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与时俱进,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行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投身和谐校园建设,维护学校稳定;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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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每学期向党组织递交一份写实性的思想汇报;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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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能主动思考和服从大局需要;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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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坚持原则,勇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能积极主动地纠正同学中的不良行为;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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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主动协助辅导员和班干部维护正常的学习与教学秩序,化解同学间的矛盾;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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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具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责任意识,勇于承担责任。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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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情况 (25分) |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带动其他同学,为建设良好学风、班风做贡献;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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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讲究学习方法,学习效率较高,自学能力较强;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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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和素质拓展等活动;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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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独立思考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术报告,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各类创新大赛;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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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习成绩优良,期末综合排名居于专业中等以上水平,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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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和作用发挥情况 (25分) | 1、工作态度认真,工作方法得当,能及时且保质保量完成班级、学院、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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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类社团、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行动;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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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协助班委和团支部开展工作,协助党支部做好入党申请人和培养对象的培养考察等发展党员工作,工作效果良好;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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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践行“三联系”制度,深入班级、同学、宿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领同学积极参加争创“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文明宿舍”等活动,不断促进班风、学风建设和校园文明建设;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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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动策划、组织和参加党支部的各项活动,能经常思考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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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群众基础好,在所在班级、寝室、团学和社团组织中群众反映好,认同度较高。 |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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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纪律 (15分) | 1、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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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圆满地完成各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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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组织生活,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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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互帮互助、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等校园美德;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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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于律己,自觉遵守考风考纪,维护良好考试氛围。 |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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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素质(10) | 1、心理承受能力较强,经得起表扬和批评,特别是经得起失败和挫折的考验;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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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能克服困难努力学习和工作;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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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遇事沉着冷静,能保持稳定的情绪;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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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能正确认识自我,有切合实际的个人奋斗目标;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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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能与老师、同学和谐相处。 |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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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事项 | 1、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参加非法社团、邪教组织、非法集会、结社、撒布不良言论,影响校园稳定的; 3、考试作弊或受到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经常无故旷课或迟到、早退,在学生中有恶劣影响的; 5、参与打架斗殴的,或故意诋毁他人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 各项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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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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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使用说明:
1、考评由群众评议和支部评议两部分构成,其中群众评议和支部评议各占50%,总分为100分。
2、平均得分80分以上(含)为优秀,60分以上(含)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考评总分=(群众评议*50%+支部评议*50%)
4、凡有特殊事项中任一项,经所在党支部认定后,可直接评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