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探讨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充分调动各党支部(小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丰富党员活动,使党支部(小组)活动进一步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的党建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学校及单位中心工作,创新党建工作,增强党支部(小组)活力,探索建立党代表任期制,发挥党代表在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作用,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实效和具有可推广价值的党支部(小组)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相适应的生动活泼的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立项工作遵循“项目化申请、过程化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原则。
项目化申请――党支部(小组)的活动方案要紧紧围绕学校及单位当前的中心工作确立,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具有创造性、实效性和可推广性。项目实行目标申请,经申报评审立项后给予经费支持。
过程化管理――通过立项评审、跟踪监督、结题验收等环节,对所立项目进行过程化管理,保证立项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规范化建设――通过活动立项,重点是促进党支部建设有所创新和突破,使党支部的设置更加适应基层学术组织的调整,使党支部的工作能更好地促进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工作的开展。
三、活动主题
1、围绕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管理服务等,开展卓有成效的主题活动;
2、结合基层学术组织的调整,创新党支部的设置形式、工作机制,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
3、围绕和谐校园建设,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
4、围绕大学生励志成才,充分发挥党支部及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生动活泼的主题活动等。
四、实施步骤
1、项目设计。每年4月份,各党支部(小组)根据学校及单位工作重点,结合实际,设计特色活动方案,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党支部(小组)特色活动立项申报书》。
2、项目申报。每年5月上旬,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各党支部(小组)上报的方案进行初评,确定2-3个“最佳方案”或“优秀方案”后排序上报学校参加评审。
3、项目评选。每年5月中旬,学校评审组将在推荐上报的项目中评选出“最佳方案”(教工约5个,学生约20个)和“优秀方案”(教工约10个,学生约30个)。
4、项目实施。各党支部(小组)严格按照既定的活动方案认真实施,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确保活动质量。每个项目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
5、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各党支部(小组)提交结题报告,学校评审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考评:一看项目是否体现完整性;二看项目是否体现过程性、系统性;三看党员在立项活动中是否积极参与,勇担工作;四看党员是否真正受到教育、得到锻炼;五看项目是否促进了党支部(小组)的建设。
学校对实现预期目标、有创意、效果突出的项目及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评比表彰。
五、经费支持
1、支持标准:学校每年划拨15万元左右的经费对立项项目给予支持,标准为:教工党支部(小组)“最佳方案”5000元/项,学生党支部“最佳方案”1500元/项;教工党支部(小组)“优秀方案”3000元/项,学生党支部“优秀方案”1000元/项。
2、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学校将依据立项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分期下拨至各专用账户,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厉行节约。
3、鼓励各单位对学校立项项目在经费上给予适当配套支持;对未被学校立项的特色活动方案,各单位可根据实际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并指导实施。
4、项目结题并通过验收后,学校给予的经费余额留作本党支部(小组)活动经费。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参加的“党支部(小组)特色活动立项评审组”,组织项目的评审验收等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开展党支部(小组)活动立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基层组织活动的一次探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实效。
2、各单位要加强宣传,积极动员,认真指导所属党支部(小组)及广大党员开展此项活动。
3、各党支部(小组)要把活动方案的设计、制定过程作为党员受教育、基层组织提升凝聚力的过程,以此为契机,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实效性。
4、各党支部(小组)要处理好立项活动与正常的支部活动的关系,不能以立项活动代替全部的组织活动。要在活动形式上同党日活动加以区别,党日活动是本单位党的组织规定某日为开展党的活动的专门时间,一般时间较短、内容较单一;而立项活动可以是连续的一段时间,也可是不连续的若干个时间段或跨学期的活动,党员可以集中开展活动,也可分散成组或个别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