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开展2011级博士生、硕博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7 阅读次数:560
关于开展2011级博士生、硕博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的通知
2011级博士生、硕博生:
为规范博士生培养环节,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学校拟对2011级博士、硕博生网上开展中期资格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1级全体博士生、硕博生
二、考核程序:参见:“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博士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模块使用说明” (研究生培养办网站下载中心)。
中期考核结束后请各博士生、硕博生将以下材料送交院研究生办:
1)《博士、硕博生中期综合资格考核表》;
2)专家签字后的《博士、硕博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
3)综合考试笔试试题、笔试答卷、口试记录。
三、提交时间:2014年5月8日 -- 2014年6月10日。
四、注意事项
1、关于专业综合考试的有关要求。
1)专业综合考试由3~5名专家组成的考试小组负责实施。考试小组组长由教授级职称的专家担任,考试小组其他成员必须由副教授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
2)专业综合考试是对博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掌握情况的一次综合检查,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部分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大体应覆盖三门以上业务课的内容。口试可结合开题报告进行,对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课题实施方案等作书面和口头的汇报。其中笔试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3)专业综合考试的成绩以百分制表示,所有考试材料,包括笔试试题、试题答卷、口试记录等内容,连同《博士、硕博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一并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做博士学位论文;不合格者,将终止其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并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硕博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取得博士生资格,并从第四学期起享受博士生待遇;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可改做硕士学位论文,按照硕士生继续培养,并在随后的一年半内完成硕士论文,同时,需按照签署的《攻读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有关规定处理。
3、请各位博士、硕博生及时、规范提交,认真做好中期考核。
4、系统将在2014年6月10日后关闭,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1级博士生、硕博生:
为规范博士生培养环节,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学校拟对2011级博士、硕博生网上开展中期资格综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核对象:2011级全体博士生、硕博生
二、考核程序:参见:“研究生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博士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模块使用说明” (研究生培养办网站下载中心)。
中期考核结束后请各博士生、硕博生将以下材料送交院研究生办:
1)《博士、硕博生中期综合资格考核表》;
2)专家签字后的《博士、硕博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
3)综合考试笔试试题、笔试答卷、口试记录。
三、提交时间:2014年5月8日 -- 2014年6月10日。
四、注意事项
1、关于专业综合考试的有关要求。
1)专业综合考试由3~5名专家组成的考试小组负责实施。考试小组组长由教授级职称的专家担任,考试小组其他成员必须由副教授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
2)专业综合考试是对博士生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综合知识掌握情况的一次综合检查,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部分应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大体应覆盖三门以上业务课的内容。口试可结合开题报告进行,对研究领域的前沿动态、课题实施方案等作书面和口头的汇报。其中笔试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3)专业综合考试的成绩以百分制表示,所有考试材料,包括笔试试题、试题答卷、口试记录等内容,连同《博士、硕博生专业综合考试结果记录表》一并交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博士生中期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做博士学位论文;不合格者,将终止其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并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硕博生中期资格综合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取得博士生资格,并从第四学期起享受博士生待遇;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可改做硕士学位论文,按照硕士生继续培养,并在随后的一年半内完成硕士论文,同时,需按照签署的《攻读硕博连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协议书》有关规定处理。
3、请各位博士、硕博生及时、规范提交,认真做好中期考核。
4、系统将在2014年6月10日后关闭,不能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4-5-7
2014-5-7